血斧轻抖,女人闪出感激之色,平静的闭上眼睛,一个黑点,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,这是第三个黑点,来自于一个屈辱的灵魂!
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,静静的,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。
一夜,就那么过去,转眼即到清晨。
这一夜,安融人没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。一个万人联队拉上去,攻不进,撤下去休整,又另拉上一个经过休整的联队,如果反复,就这么,整整打了一夜。
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,他知道,只要战争还在继续,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。偶尔,胡忧会想到哲别,候三,或是那个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,不过他的眼睛,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融人的营门。胡忧坚信,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里的。
咬着嘴里的鱼腥草根,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。从衣服上看,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,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,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。
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,会是谁要出来?这个问题的答案,似乎不需要太过浪费脑力。亲爱的林正风同学,你要出来了吗?
胡忧咽下嘴里的鱼腥草根,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。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,箭身上刻有‘不死鸟’三个隶形小字,箭身金色,却不会反光。因为加工比较困难,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这样的箭,一般情况下,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。
透过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,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群士兵。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,脚步有力,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。警戒工作完成之后,一个千夫长走了出来,又再次检查了一遍,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。胡忧知道,正主马上要出来的。
随着一个响亮的口号,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。营门内人影闪动,还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。
又过了一会,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,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个百夫长,之后是几个万夫长。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个人,不时的讨论着什么。那个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,就是安融三王子——林正风。
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,一箭不中,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。等了一夜,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时间,必须得抓住。
600步的距离,换日弓能够箭到,不过杀伤力不足,这一点,胡忧很清楚。他还不能出手,得等林正风的接近,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,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,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。
林正风走出营地,却又没有骑马,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。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,胡忧真想冲上去,踢上几脚,以加快他们的速度。
还好,他们走得虽慢,但确实是在走着。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,58步.......
“对,就是这样。宝贝,到爸爸这里来.......”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着,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,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。
500步,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。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这个距离。胡忧的心跳在加速,不过他却依然没有动。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,胡忧还是觉得450步的距离,把握要更大一些。
这时候,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,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,疼得胡忧眼角直抽。而最要命的是,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,没再往前走了。
马蹄声响起,一队斥候从另一个方向转了出来。
该死是,是皇家斥候队,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个被杀掉的斥候。一但让林正风知道这附近有斥候被杀,胡忧可以肯定,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里躲起来,并加强戒备。就算他不这么做,他的手下,也会这样干的。
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,胡忧心急火燎,那只虫子还在撕咬着他,他已经没有感觉了。两方人一汇合,林正风就会有防备,到时候,就再无机会了。
500步距离,虽然不够理想,但是现在,也只能赌一把了。
深深的吸了口气,屏住呼吸,胡忧寻找着一个最致命的角度。心脏是最致命的选择,不过那不是最好的选择。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,但是他的身上,肯定是有护心镜的。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。
不过这两个地方可不可找,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这边,射眼睛没什么机会,脑袋侧部,又有头盔护着,很难确保致命。而他的身边,又站着一个万夫长,好死不死的,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。要射死这个万夫长,是挺容易的,不过他不是胡忧的选择。
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,一个队长模样的人,正大步跑向林正风。胡忧这边还没有找到机会,不由得气恼
“难道要就这么放弃吗!”
就在这个时候,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,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,往后退了一小步。他那雪白的脖子,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。
机会!
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,一道金色的闪电,瞬间划过500步的距离,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。
林正风刚一倒下,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。胡忧想再补一箭,也没有机会了。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,往这边冲过来,胡忧赶紧躬身逃命,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时间都没有。
三皇子在营前遇刺,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,就算隔着500步,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。
胡忧还没跑出百米,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。不用看都知道,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。平地上跑给马追,那是找死的行为,胡忧赶紧往树林里窜。
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,绝对是无比美妙的,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。没跑出半个小时,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条,小屁股都露了出来。小胡忧到是很兴奋,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。
在一个树洞里躲到天黑,胡忧这才爬了出来。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,看来他们还没有放弃抓捕。好在距离挺离,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。
看了眼自己的身上,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。他在现就像是一个破麻袋,全身上下,都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。
“嘶!”
一跟布条牵动了伤口,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。
在荆棘里跑了近两个小时,胡忧的身上,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个血口。还好这些口子都不大,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。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,不过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。由于没有时间处理,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,微微一动,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。
看了眼手中的那个战斧纹身,斧柄上的黑点没有增加,胡忧猜想,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,所以林正风的死,没有增加黑点。
没敢多管身上的伤口,胡忧从戒指里拿出刀伤药吞下去,出点血不要紧,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,不然会很麻烦。
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,又痒又麻,似乎有重毒的现像。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,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,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,他身上可没有这一类的解毒药。别没死在安融人手里,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,那就太冤了。v